为帮扶外贸企业复工复产,缓解受疫情影响所带来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难题,近日,汕头海关出台十八条措施,从优化口岸通关效能、保障关键物资供给、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,助力我市外贸平稳发展。
此次汕头海关出台的十八条措施包括:快速验放急需入境的农产品、食品、医用物资和设备;保障疫情防控物资、捐赠物资进口快速通关;全面推广“提前申报”;实施快速检疫审批;优化企业注册备案、年报管理;优化企业信用认证;延长加工贸易和保税业务办理期限等。
汕头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处长许绍声说:“3月31日前,海关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,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;对免征进口的疫情防控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;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进口用于治疗、预防、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苗、血液制品、试剂等涉及特殊物品的疫情防控物资实施便利通关 。”
在疫情防控期间,汕头海关暂停出口原料种植、养殖厂和供港澳蔬菜基地及加工厂备案的实地评审,对报关单位通用资质以及进出口食品、化妆品、动植物产品特定资质的注册备案推行网上办理方式,对因进口疫情防控物资需要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,予以优先办理。
许绍声说:“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、运输、报关的企业,向海关申请企业认证的,实行优先培育、优先认证。除海关总署明确的情形外,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、运输、报关的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企业均不启动重新认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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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汕头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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