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当前,竟还有人违法买卖野生动物!抓!

共有116位读者访问过此文发文部门:tyc3556太阳集团城网址发布时间:2020-02-16 05:33:47发布人:主站复审

新冠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来势凶猛,传播速度快。专家研究发现,新冠病毒来源于野生动物。对此,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,包括猎捕、运输、买卖、食用等。然而,仍有人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近日,我市警方就查获一宗涉嫌违法买卖野生动物案件。

2月13日傍晚,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,市森林分局会同食药环支队和金平公安分局,分别对位于金平区鮀浦以及龙眼村西片的两处民宅进行突击检查,现场查获一批“三有”保护动物,其中绿翅鸭1093只、眼镜蛇2条、旱獭5只、斑鸠268只以及疑似尼罗鳄冻品4条,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林某钿等。
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林争取说:“涉及动物品种很多、数量很大,按照国家林业局价值标准核算达60多万元,当时刚好有个客户找他买两条眼镜蛇,约好的,人赃并获,买蛇的我们也抓回来调查处理。

经调查,此次查获的野生动物为林某钿从2019年11月至今年春节前,陆续从江西、广州等地购进,但由于近期各地加强管控,严禁野生动物买卖,林某钿于是将该批野生动物分别饲养、存放于两处民宅,伺机进行违法交易。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2月6日最新发布的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》,犯罪嫌疑人林某钿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,其妻子韦某兰被采取取保候审,其邻居林某伟因向林某钿购买2条眼镜蛇,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林争取说:“有类似的违法行为我们坚决处理毫不手软,奉劝广大经营者要认真遵守国家、省相关规定,在这里呼吁广大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群众,不要食用野生动物。
详情请关注《今日视线》相关报道
 
版权为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所有,转载须经授权。
来源/今日视线

返回原图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