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
(“大专项+任务清单”)项目的通知
各处(室) 、系(部) 、中心(馆):
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《关于申报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(“大专项+任务清单”)项目的通知》(汕府科〔2019〕114号)(附件1)的文件精神,我院决定积极组织相关教师(科研人员)参加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型
本次项目申报包含八大专项共31个专题,我院可独立或联合企业申报的项目类型如下:
1.市区联动实施科技创新重点项目,可申报3个专题:(1)市区协同创新项目研发(编号:20200201);(2)重大科技专项(编号:20200203);(3)市、区县科技服务能力建设(编号:20200204)。
2.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,可申报2个专题:(1)国家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专项(编号:20200303);(2)省科技奖培育专项(编号:20200304)。
3.实施创新平台载体重点项目,可申报3个专题:(1)支持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(编号:20200402);(2)支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(编号:20200403);(3)支持博士生定向培养(编号:20200405)。
4.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重点项目,可申报3个专题:(1)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项目(编号:20200501);(2)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(编号:20200502);(3)民生社会发展科技创新(编号:20200505)。
5.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,可申报2个专题:(1)支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(编号:20200701);(2)支持中以科教合作(编号:20200702)。
6.支持鹤岗对口科技合作(编号:20200801)。
二、申报条件
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要求,承担2项以上(含2项)未完成在研项目的负责人,不得申报新项目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请申报人务必于2019年12月24日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《市县项目库系统项目填报样式、填报说明及绩效说明》(附件2)并发送至Baker.D.HUANG@qq.com,未按时提交的本次将无法申报相关项目。
2.项目须通过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(http://pro.sti.gd.cn)进行申报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前需联系科研设备处开通用户帐号;
3.请申报人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,并根据科研设备处要求于2020年1月12日完成修改。科研设备处将于2020年1月13日完成申报材料的集中审核与网上提交工作。对符合审查要求的项目,我处将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月20日前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,由我处汇总盖章后报送汕头市科学技术局,完成申报推荐工作。
项目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项目一经立项,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。
请准备申报的教职工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
黄东:13670394715(634715)
附件1. 关于申报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(“大专项+任务清单”)项目的通知(汕府科〔2019〕114号)
附件2. 市县项目库系统项目填报样式、填报说明及绩效说明
汕职院科〔2019〕6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(“大专项+任务清单”)项目的通知.pdf
附件1. 关于申报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(“大专项+任务清单”)项目的通知(汕府科〔2019〕114号).pdf
附件2. 市县项目库系统项目填报样式、填报说明及绩效说明.xls
科研设备处
2019年12月21日